常德市信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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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等文件要求,不断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一)依法行政更加规范。强化学习、宣传、培训,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不断提升信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依法办事更加自觉,全年无行政违法行为。

(二)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建立健全党组会议机制,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积极推动信访工作政务公开,努力打造阳光信访,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履行信访工作职责。

(三)信访工作更加规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多措并举,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积极开展干部学习培训。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等理论文章。坚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学习,利用读书会、专题研讨等形式,学习讨论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市委宣讲团专家进行“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主题宣讲。坚持学法考法相结合,组织干部参加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专题培训班3个,全部完成学时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如法网”学习和考试,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2.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强化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坚持普法宣传常抓不懈,利用机关电子显示屏、宣传栏、门户网站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两个主题宣传。结合职能职责,做好信访法律法规宣传。5月1日至5月31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在全市信访系统开展了“信访法治宣传月暨《湖南省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信访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营造法治信访环境,宣传活动共张贴标语横幅1800余条,制作宣传展牌530块,发放宣传单51000余册,宣传册29000余份,举办现场活动221场,宣传效果良好。

3.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信访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群众信访权利,提升信访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有效解决来访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有效发挥法律对人们行为的指引、评价、预测作用,逐步营造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依法履职,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

1.坚持科学民主合法决策。建立健全党组会议机制,坚决执行《常德市信访局党组会议制度》《常德市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重大行政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纳入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经过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出台了推动“无上访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政策,市里安排了专门资金,用于奖励、支持、引导。

2.积极推动信访工作政务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充分结合信访工作特点,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机关院落、办事大厅等平台公开热线电话,公开办事依据、办事职责、信访程序及受理、办理时限等,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3.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听取市政协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信访工作情况、向市政协通报重要工作完成情况。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我局工作所提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加以落实,办理了市人大代表沈海兰提出的《关于加强信访司法服务力度的建设》意见,办理结果得到了代表的好评。

4.以信访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创建“人民满意窗口”、建设“五有”信访干部队伍,深化“无上访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压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夯实信访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妥善处理涉企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真抓实干,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1.持续开展积案化解攻坚行动。我市今年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千案攻坚”专项行动和集中化解城建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截至目前,中央、省交办件化解率达99.5%。一是转变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在做好维稳劝返工作的同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把化解积案作为控制越级上访的基础性工作。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包案。对领导包案实行项目化管理,党政主要领导包1号积案,定期通报化解进度,强化包案领导责任。三是强化督查指导,坚持较真碰硬。市信访联席办对照省局要求,成立督查组和综合指导组。负责联片、联点的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经常性开展点对点工作督导。

2.推动“枫桥经验”落实落地。坚持以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三级联治”、“四调联动”工作模式,做实“小病村治”“大病乡治”“重病县治”,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信访问题止于区县”。一是强化源头预防,加强科学民主决策、矛盾纠纷排查、信访法制宣传教育。二是强化分级治理,推行“一核多元、村社自治”“联合会诊、书记兜底”“四调联动、县域止访”做法。三是落实措施保障,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和督查考评。

3.推进访诉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诉讼的界限,接访处访严格实行访诉分离,涉法涉诉联合受理中心公、检、法单位以及律师常驻值班,第一时间有效地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分流到政法机关。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的边界,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对依法可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信访途径以外的其他法定程序处理的投诉请求,积极导入相应的法定程序处理,强化有权处理机关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截至9月,我局复查复核科办理复查复核15件,其中复核14件、复查1件,引导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9件。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有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市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一是理论水平不够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难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创新意识不够强,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法治宣传缺少特色。

1.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信访问题不够。对上访群众的警示教育工作做的不够多,对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等非法信访的打击力度不够大,引导群众运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诉求方面做得还不够。

2.信访队伍法治水平有待加强。现阶段,信访队伍的法治意识、依法办事能力与改革发展的保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与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

3.信访法治宣传的形式不够丰富。信访法治宣传的形式比较陈旧、内容较为单一,缺少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且抓经常不够,阶段性宣传多,没有完全做到在日常信访工作中普法、引导来访群众树立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由单位“一把手”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复查复核科,承担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2.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党组会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3.带头主动学法守法用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信访条例》《湖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等业务相关条例办法,带头参加湖南法网·如法网学法考试,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打牢理论基础。

五、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今后,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举措,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进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统领,夯实做好信访工作的思想根基和法治根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三到位一处理”要求。

2.进一步打造常德特色。将“枫桥经验”落实落地,探索有常德特色的信访问题解决机制,持续抓好“无上访村(社区)”创建工作,保持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不松劲,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培训方式,提升信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4.进一步提升宣传质效。加大法治宣传投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不断丰富法治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效果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