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宣传、推广《湖南省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来我市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经验成果,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51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8〕6号)。现就开展2021年度“信访法治宣传月暨《湖南省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日至31日
二、宣传内容
(一)广泛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等相关信访工作法律制度。重点宣传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等信访制度改革、法治建设和推动“枫桥经验”常德化等成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多元化解、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信访诉求。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推动信访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法律意识,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等错误观念,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导向,增强全民依法信访的意识。
(二)深入宣传《长江保护法》等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把《长江保护法》等新出台法律纳入这次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突出宣传《长江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论述,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保护法深入人心。
三、宣传形式
要切实运用好传统的法治宣传手段和形式,如采取横幅、标语、宣传单、宣传册、漫画等多种宣传形式;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职能作用,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沟通协作,开辟信访法治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同时,要注重发挥各类网站、移动电视、手机等新媒体的作用,提高信访法治宣传覆盖面、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各单位要大力宣传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新作为、新成效、新经验,以及信访部门、信访干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生动案例、感人事迹,扩大宣传覆盖面、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相关宣传图片、漫画、手册、口袋书和其他宣传资料亦可向我局择优推荐,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将对优秀的予以转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市)、市直五区信访局(办),市直有关单位信访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具体活动方案,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扎实开展活动。市县两级信访部门或信访工作机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调宣传等有关部门,推动宣传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区县(市)、市直五区信访局(办),市直有关单位信访工作机构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充分发动群众参与信访法治宣传,真正把信访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基层单位,增强活动的群众性、实效性。我局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单位今年信访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及时总结,报送资料。请各区县(市)、市直五区信访局(办),市直有关单位信访工作机构于6月1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相关图片资料报送我局,联系人:高西晨,联系电话(传真)0736-7763227,邮箱:cdxf77632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