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常德市信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常德市信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信访局网站(http://xfj.changd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德市信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邮政编码:415000;电话及传真:0736-725681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常德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党委政府主要工作提供重要建议,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国办公开办函〔2019〕51号等文件精神,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常规信息公布方面包括市信访局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基本信息,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机关党建等信息发布等等,均按要求及时更新。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公开实效,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提升到了更高水平。
(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常德市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开辟了常德市信访局政府信息查阅室。为了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常德市信访局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市信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修订完善了《常德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在市政务公开办的领导和支持下,按时按标准完成了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信访局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上,已形成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信访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其中法规文件信息公开9条、政策解读8条、人事信息2条、计划总结1条,按要求统一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我局共承办建议2件,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结率、见面沟通率、满意或基本满意率都达到100%。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公开外, 围绕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明确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信访局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上传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开通了现场申请、信函和电子邮件申请等渠道,明确了受理机构、程序、办理时限。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信访局健全规范了制度,夯实了网络平台基础,加强了政务微信和政府网站信息双矩阵的管理,对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中心工作进行集中推送和主动发声,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不断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公开等制度一应俱全。2019年度市信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接受市民咨询0次。
(五)门户网站建设情况。市信访局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新媒体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由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内容更新以及其他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利用信息公告栏及时公布便民信息,加快网上办事和线下办事的融合,提高群众满意率。
(六)监督保障情况。市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能。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需要在市信访局网站发布的工作动态、相关政策、信息公开等内容,由办公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审核后,才可发布。积极探索各类信息公开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2、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阅点利用率不高。
改进措施:
1、强化基础工作。进一步调整充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
3、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