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9日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宋磊同志为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龙超兵同志为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孙华伟同志为常德市信访局局长。
任命:
郭建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谢迎春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龚哲羲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王文莉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彭晋刚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郭建同志的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唐京华同志的常德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
黄天伏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龙超兵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兴茂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思洁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名夏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孝明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仁莲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佘建中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田建中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