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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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老百姓的民生问题!燃气开通! | ||
来信人 | 于** | 来信日期 | 2017-10-26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102778 | ||
信件内容 |
我是津市市君之林府一期的业主,开发商出具了开通燃气的证明,于2017年5月底到燃气公司办理开通燃气事宜,可是到燃气时被告知,君之林府一期开发商未缴清燃气开通立户费用,但是我们业主在购房时就和房款包括水,电,气,等款项!【有购房合同】为证,己全部缴清!从5月底起我就开始多次寻求津市市政府,津市市住建局帮助解难,最终津市市市长,市住建局给予明确回复,这件事他们管不了,自己走法律程序,后来我咨询律师,这个官司要付一万元以上才能打!请问一下政府领导老百姓有理办事都这么难吗?自己出第二次钱开通燃气才1860元,我应该享受的权益找政府解决不了,非要花一万多元打这官司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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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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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11-08 |
办理结果 |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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